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舟曲县委关于“美丽舟曲”行动的要求。11月19日上午,舟曲县检察院召开了“美丽舟曲”提升行动动员大会,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张升平传达学习了《中共舟曲县委、舟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舟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舟曲”行动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宣读了《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美丽舟曲”的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
会议要求:根据实施方案,我院要迅速行动、做好本单位及责任区域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的整治。院纪检组实行“周督查、周排名、周通报”的考评方法对本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督察,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为“美丽舟曲”行动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