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4月29日,我院依法向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并送达首份《督促监护令》。
近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存在家长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缺乏家庭关爱等情况。随后,承办检察官对杨某某的成长经历、监护情况、帮教可能性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杨某某系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早年离异,由父亲抚养,因忙于维持生计而对孩子疏于管教,在其成长过程中,母亲的监护及关爱缺失长达十年。

家庭关爱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杨某某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关爱缺失、监护缺位有一定的关系。为此,我院针对杨某某监护人存在的监管失职问题,制发了首份《督促监护令》并现场宣告送达,指出了监护人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并进行了训诫,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杨某某表示今后要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严管教、多爱护,引导孩子走正轨。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跟踪,定期开展回访,充分了解监护令的落实情况,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关系,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