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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22-05-11 15:35:3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5月9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民同志亲自到舟曲县城关镇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协同参加。

检察长首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了司法所的人员配备、社区矫正对象人数、犯罪类型、日常管理措施等情况。随后与本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详细查阅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台账,学习、公益性劳动报到记录,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重点对矫正对象请销假、思想汇报、回访记录及近期生活状况、现实表现、社会交往、考核评定等档案内容进行检查。并通过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查看行程轨迹是否存在脱离监管范围的情形。检查结束后,王爱民检察长认为,舟曲县城关镇司法所人员少,社区矫正对象多,社区矫正工作比较规范,监管比较到位。但也存在司法工作人员在回访笔录中未签字,被矫正人员未按手印等不足之处。他强调,一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二要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效的帮扶社区矫正人员。



最后,王爱民检察长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关注,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提高监管实效,加强跟踪走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及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二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受、外出请假、思想汇报等日常档案工作,尤其在当前疫情期间更要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三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自己的身份,认识监狱服刑和社区矫正的重大区别,珍惜机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四要利用本县周边的收监案例教育感化社区矫正人员,不要“前功尽弃”;五要对矫正期间的合理诉求按程序进行报批;六要妥善处理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也诚恳的发言:非常感谢王检在百忙之中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对你们提出的要求和我们工作的不足,我们将及时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和帮教,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此次,王爱民检察长针对城关镇司法所发现的问题、强调的事项、提出的要求,不仅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本院如何更好的监督也明确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监督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创新探索法律监督新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舟曲”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