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的“三抓三促”精神,进一步推动舟曲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社区环境更加和谐稳定,法律监督职能更加能动履行。近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八十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分三个片区分别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大会上,舟曲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汉成同志,重点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和有关请销假制度的相关条文,例举了舟曲县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的许多案例。并强调:一是让社区矫正对象常怀感恩之心,感谢党的政策让大家不在监狱服刑而在社区进行矫正;二是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杜绝酒后驾车,预防再次犯罪;四是对违反监管规定符合收监执行的,一定要收监执行,绝不姑息迁就;五是希望矫正对象激发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加速改造步伐,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会后,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谈话,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向辖区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反馈,并口头提出了纠正意见和要求。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不仅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起到了良好的促动、警示作用,也增强了司法工作人员规范执法的理念,也是我院与司法部门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有效融合,更是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良好开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监督配合,切实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依法高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结合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忠诚、主动、极致、高效、规范、廉洁”要求,坚持不懈提能力 、全力以赴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舟曲县的发展和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