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解决部分因案受困被害人的生活困难,近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对今年下半年办理的二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发放仪式。向被救助人桑某某、杨某某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0.94万元。

发放仪式邀请到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的负责人列席监督,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民强调:“首先,我代表检察院对二位的伤害和造成的财产巨大损失深表同情。为了切实解决你们实际困难,我院多方争取,申请救助资金,现争取到比较理想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如数为你们发放。但是,你们一定要认识到国家司法救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急救措施,不是对你们经济赔偿。希望你们得到救助的同时,早日走出生活阴影,及时化解矛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化为生活动力,听党话,做一个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发放中,两位被救助人都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的人性执法和经济救助,特意向舟曲县检察院送来“司法救助显真情,扶贫助困解民忧”、“检察执法为人民,雪中送炭暖人心”的两面锦旗。

本院在办理被害人司法救助中,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职能,各业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完善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等机制,确保应救尽救,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及时对因案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进行救助,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尽快走上正常生活轨道,也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同时,有效化解了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彰显法律温情,凸显检察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