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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检司合力,守护“高墙外”和谐稳定——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集中教育

时间:2024-04-25 09:46:4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持续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4月24日,舟曲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我县山前片区6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大会上,本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列举近年几起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规定再犯罪导致收监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服从矫正机构的管理,严格约束自己,顺利回归社会,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要时刻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在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三是要放下思想包袱,定期汇报思想,在平时工作或者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四是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国家法治的进步,也是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矫正人员“在家服刑”的机会,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切莫以身试法、失去难能可贵的自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点检,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为社区矫正人员展开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宣讲。

此次集中教育,检察人员以案释法与公安局交警大队普法宣讲相结合的模式,让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结果。下一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精准发力,凝聚检司合力,能动履职,积极推动舟曲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守护“高墙外”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