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10月15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结合3件涉环资类案件在拱坝镇乾迪村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回头看工作,并组织召开了森林资源保护警示教育暨公开赔礼道歉大会。舟曲县公安局、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拱坝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针对的是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众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高某某、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石某某危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毛冠鹿的行为不但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而且还造成原有林地植被资源遭受损害和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院既要作为公诉人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不起诉的要通过行刑反向衔接追究其行政责任,以弥补造成的损失。”承办案件检察官就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职能,案件事实及后果向现场群众作了介绍。会上,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就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大会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做了发言。其余各参会人员也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就维护生态安全、保护野生动物以及相关违法犯罪构成方面做了发言,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向大家道歉,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我不懂法,现在真的后悔了,以后再也不会占用农用地了……”,2名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并现场呼吁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现场群众通过此次活动受到了教育,并纷纷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自己的绿色家园。
本次森林资源保护警示教育暨公开赔礼道歉大会的召开,既是“检护民生”具体体现,也是本院切实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办案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一种体现。危害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不仅要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呼吁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珍爱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把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当成自身的责任,守护好我们身边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