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检察工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赋能。舟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从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司法救助模型管理平台中利用相关数据碰撞,筛查到刑事被害人何某某因腿部受伤,属四级残疾人,至今没有得到被告人的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规定,我院为刑事被害人何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

11月27日上午,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民参加了发放仪式,并鼓励何某某要增强信心,自立自强,努力克服生活上的困难,同时也要懂得感恩。刑事被害人何某某对发放救助金的检察官们连声道谢“谢谢党和政府,谢谢检察官们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这次司法救助的成功办理,大数据法律监督司法救助模型发挥了有效作用,体现数字检察的效果,也是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再次显现。同时,有效促进了数字检察的运行和成效,彰显法律温情,凸显检察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