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受助人李某向舟曲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并感激地说道。
为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保障功能,传递检察温度。近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2万元,切实解决了案件被害人家属的燃眉之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被害人苏某是二级残疾人,其家庭为贫困户,享受二类低保,其父母均年事已高,都患有严重疾病,常年看病吃药。特别是苏某的母亲李某身患乳腺癌、支气管炎、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苏某死亡后还要抚养苏某的两个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女。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其困难。
我院考虑到申请人李某家中生活确实有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经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和精准的评估后,我院认定李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2024年6月份,我院向舟曲县委政法委申报救助金,通过层层上报,最终为申请人李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7.2万元,在县纪检委的见证下给予全额发放,帮助申请人李某全家走出困境、重燃出生活的希望。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不仅是一次物质上的帮扶,更是传递检察温情与正义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大救助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