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了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实施了满意度测评,各委员均获得优秀等次评价。

人大常委会认为,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对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司法责任。二要恪守履职规范,强化责任担当。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强化履职能力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好检察职责,为服务保障舟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