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 正文
公益诉讼

舟曲县检察院办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2020-11-17 16:19: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近日,舟曲县检察院对涉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的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本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11日,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舟曲县曲瓦乡岭坝村附近闲转时,发现一只野生动物,随后召集数人将这只野生动物猎捕并杀害,李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的野生动物为梅花鹿,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价值达3万元 。

本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等人违反野生动物法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李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国有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被损害的结果。舟曲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21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某等人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万元。


2020年8月14日,经舟曲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共同按份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万元,并依法及时上交野生动物专户。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发挥了司法教育引领和警示作用,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法治屏障。下一步,舟曲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内部和外部协作,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配合,合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助力野生动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