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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1年度舟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8-22 16:12: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县委、州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落实。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并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6.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8.对全县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负责全县检察宣传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研工作。

11.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

12.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内设5个部门,具体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单位编制29人,2021年实有在职职工28人,退休职工8人,聘用制书记员11人,供养遗属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8,519,094.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8,904,794.29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736,046.3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494,41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60,555.7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55,50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9,255,140.88

本年支出合计

58

9,915,260.0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548,760.06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888,640.87


30



61


总计

31

11,803,900.94

总计

62

11,803,900.94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255,140.88

8,519,094.50





736,046.3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58,575.10

7,657,094.50





601,480.60

20404

检察

8,258,575.10

7,657,094.50





601,480.60

2040401

 行政运行

5,537,075.10

4,935,594.50





601,480.6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00,000.00

2,000,00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41,500.00

41,50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80,000.00

68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0,510.00

354,000.00





126,51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6,010.00

349,500.00





126,51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6,510.00






126,51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49,500.00

349,50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0,555.78

252,500.00





8,055.7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60,555.78

252,500.00





8,055.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1,500.00

141,50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9,055.78

111,000.00





8,055.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5,500.00

255,5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9,915,260.07

6,471,344.87

3,443,915.2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904,794.29

5,460,879.09

3,443,915.20




20404

检察

8,904,794.29

5,460,879.09

3,443,915.20




2040401

 行政运行

5,418,379.09

5,418,379.0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56,820.07


2,556,820.07




2040450

 事业运行

42,500.00

42,50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887,095.13


887,095.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4,410.00

494,41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6,010.00

476,01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6,510.00

126,51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49,500.00

349,500.00





20808

抚恤

13,900.00

13,90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3,900.00

13,90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0,555.78

260,555.7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60,555.78

260,555.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1,500.00

141,50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9,055.78

119,055.7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5,500.00

255,5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519,094.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7,666,960.16

7,666,960.1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67,900.00

367,90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52,500.00

252,50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55,500.00

255,50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8,519,094.50

本年支出合计

59

8,542,860.16

8,542,860.1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912,406.53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888,640.87

1,888,640.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912,406.53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0,431,501.03

总计

64

10,431,501.03

10,431,501.0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8,542,860.16

5,098,944.96

3,443,915.2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666,960.16

4,223,044.96

3,443,915.20

20404

检察

7,666,960.16

4,223,044.96

3,443,915.20

2040401

 行政运行

4,180,544.96

4,180,544.96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56,820.07


2,556,820.07

2040450

 事业运行

42,500.00

42,50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887,095.13


887,095.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7,900.00

367,90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9,500.00

349,50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49,500.00

349,500.00


20808

抚恤

13,900.00

13,90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3,900.00

13,90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00.00

4,50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2,500.00

252,50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52,500.00

252,50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1,500.00

141,50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1,000.00

111,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5,500.00

255,5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5,500.00

255,5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555,464.2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29,580.7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196,222.00

30201

 办公费

66,876.8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248,965.19

30202

 印刷费

25,594.4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91,165.00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590,174.00

30205

 水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49,500.00

30206

 电费

25,120.1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6,100.52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1,500.00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1,00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500.00

30211

 差旅费

46,354.0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255,50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7,972.60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66,938.03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00.00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2,60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991.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13,90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530.00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7,798.00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2,183.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3,165.5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539.72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02,755.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4,569,364.22

公用经费合计

529,580.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预算代码:











公开07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制表日期:2022年8月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94,900.00


280,000.00

180,000.00

100,000.00

14,900.00

281,791.00


279,800.00

179,800.00

100,000.00

1,991.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备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备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80.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2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4万元,减少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导致本年度本年收入合计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91万元,占92.05%;其他收入73.60万元,占 7.9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54.8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9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2万元,增加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及部分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47.14万元,占65.27%;项目支出344.39万元,占34.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3.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8.72万元,增加2.83%。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及各项支出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0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检察办案实际工作要求及需求导致本年度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与项目资金支出有所增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4万元,增长9.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均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加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干警基本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增加,导致单位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4万元,增加13.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5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7万元,降低51.56%,主要原因是压减各项费用支出,另外,干警交通补助进入统发工资,导致公用经费减少;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下村频繁,各类案件增多、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的增加,另因工作需要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均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咨询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预算没有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节省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节省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支出持平,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49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并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节省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7万元,降低51.56%,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2021年干警交通补助从单位公用经费转至统发工资,导致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且本年度压减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一年度减少。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同上年度一样没有安排会议费预算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培训安排,预算数增加,支出数较上一年度也有所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办案装备等设施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及绩效自评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本部门专项工作小组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经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方式,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分别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91.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基本达成年初预期指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0

316.32

268.79

84.97%

8.5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38

190.47

71.49%

     上年结转资金


78.32

78.32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等于2021年项目总目标,完成全年各项指标目标任务。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诉讼数

>=1起

3起

3.84

2.08


监督立案数

>=2起

4起

3.92

3.18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

>=20%

20%

3.84

3.84


质量指标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96%

3.84

3.84


撤回起诉率

=0%

0%

3.84

3.84


公益诉讼结案率

=100%

100%

3.84

3.84


结案率

=100%

95%

3.84

3.84


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95%

3.84

3.84


装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3.84

3.84


时效指标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及时

90%

3.84

3.84


装备配备及时性

及时

90%

3.84

3.84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控制率

<=65%

65%

3.84

3.84


装备成本控制率

>=35%

35%

3.84

3.8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款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80%

72%

3.36

3.36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92%

3.33

3.33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0

年初未设立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案设备到位率

=80%

75%

3.33

3.33


部门工作协调性

95%

3.33

3.33


部门人员交流规范性

合规

95%

3.33

3.33


部门业务平台建设

92%

3.33

3.3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内部职工满意度

=95%

93%

5

5


总分

100

94.94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32万元,执行数为268.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97%。自评得分94.94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公益诉讼数、监督立案数、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不起诉案件准确率、撤回起诉率、结案率、装备配备及时性、办案经费控制率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三是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三是对院内各项资产进行登记及建立台账,安排资产专门管理人员管理资产,及时更新资产台账。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75.56

75.56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

60

6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15.56

15.56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等于2021年项目总目标,完成各项指标目标任务。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培训

=100人次

86人次

12.5

10.75

因为疫情原因,线下培训人次减少



培训合格率(%)

=100%

100%

12.5

12.5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100%

100%

12.5

12.5




时效指标

培训时间

=2400小时

1960小时

12.5

10.21

因为疫情原因,线下培训人次减少



成本指标

经费支出情况

定额标准内

100%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刑事诉讼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执行率

=90%

90%

3.36

3.36




社会效益指标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率

=90%

90%

3.33

3.33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治理案件满意率

=95%

95%

3.33

3.3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公开实现率

=100%

100%

3.33

3.33




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性

100%

3.33

3.33




办案部门人员交流满意度

100%

3.33

3.33




联合办案协调度

100%

3.33

3.3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案件结案满意度

满意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56万元,执行数为7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自评得分100,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业务培训人次、培训时间、经费安排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二是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组织对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9万元,项目支出344.39万元,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从自评情况来看,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好,但还存在一些偏差,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已到年底,项目资金未支付,致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二是检察工作满意度未达到最优,原因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三是履职能力欠缺,原因是检察业务能力不足。2021年度一是要及早准备项目前期建设资料,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安全、合规、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大局意识,高效履职。(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确定为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全年预算数316.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3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8.32万元,全年执行数268.79万元,预算执行率84.97%。财政评价标准权重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4.94分,评价结果为“优”,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总体上看,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且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绩效评价的总体目的,绩效目标与预算相符,充分保障了我院2021年检察业务发展,发挥了检务保障的作用。(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2.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