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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院联合多县区院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司法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4-07-12 16:18: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白龙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区域协作,为白龙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7月11日,甘南州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与甘南州迭部县人民检察院、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文县人民检察院、宕昌县人民检察院、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以及甘肃省白龙江阿夏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甘南州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并召开了交流座谈会。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舟曲县水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六区县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围绕本地区生态环境司法工作作交流发言。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将此次签订的协作配合机制为基础,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办理跨区域白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案件或发现线索的,及时向相关检察院移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携手共同做好白龙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靳晓峥应邀出席会议,介绍了白龙江流域是甘肃省唯一处于长江水系的地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甘肃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在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就共同落实好协作机制,提出三点倡议:一、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协作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共同体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担负起白龙江水源涵养保护的“上游责任”。二、坚持立足职能,加强协作办案。加强白龙江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对重点案件、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行动,提高打击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跨区域线索会商、案件通报、调查协助等联动协作机制,凝聚职能合力、区域合力,统一司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解决好线索移送、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会后,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甘南迭部县、陇南武都区、文县、宕昌县、白龙江林区检察院以及甘肃省白龙江阿夏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和相关行政单位共计30余人,对白龙江流域开展了巡河工作,先后到舟曲、宕昌交界的两河口河段、电站、污水处理厂、迭部县洛大河段进行实地巡察,对白龙江河段非法采石、侵占河滩、水污染防治等问题重点开展调查,当场向相关检察院移送2件案件线索。下一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签订《协作配合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沟通,凝心聚力,用法治力量护航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