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近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郭某某诈骗案“全过程”参与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观摩。

庭审前,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庭审要求。本案中被告人郭某某以花钱疏通关系便可解决工作为由骗取三名被害人合计五十万余元,将所骗取钱财在数月内挥霍一空。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次出示证据,将郭某某诈骗被害人的过程完整的在法庭上进行了展示,让人民监督员听的明白、听的真切。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犯罪构成、教训反思等角度开展了深刻的庭审教育,并警示旁听群众“走后门”“找关系”均属于不正常手段,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目前就业难问题困扰着许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切勿因贪捷径而陷入圈套,想要找到好工作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技能,通过正规渠道“上岸”。
庭审结束后,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本次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评价,认为庭审准备充分,讯问、答辩具有针对性,公诉意见情、理、法相结合,充分公诉人的风采。并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法院庭审过程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也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监督意识。之后,人民监督员结合自己司法工作者身份及参与庭审后的所感、所思对郭某某进行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谈话劝诫,希望被告人在今后认真接受改造,从本案吸取教训,努力改过自新,郭某某听后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朋友和家人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伤害深表歉意,自己将好好接受劳动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用自己的双手去赚取钱财履行退赔责任。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活动,既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也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同时也强化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办案,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下一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各类活动,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